問題編號:[138875]
問題標題:留學生歸國自帶物品咨詢
問題內容:您好: 我同學今年年底的假期時,準備從日本飛回北京過假期。我想托他帶3張音樂專輯和2套藍光動畫。 因為聽說最近對于海外歸國人員自帶物品征稅變動很大。但是找了找資料看的不是很懂所以想請教下。 三張音樂專輯(每張專輯均為1張cd光盤)。原價6,535日元,網購打折后5,947約合人民幣478.7。一套藍光動畫(內涵4張藍光光盤,2張cd光盤)原價23,100日元,打折后16,863日元約合人民幣1357.5 另一套藍光動畫(內涵4張藍光光盤,2張cd光盤)原價27,300日元,打折后20,018日元約合人民幣1611.5 以上3張cd、2套動畫總價值約合人民幣3447.7元。 請問以上物品是否需要繳稅?如果需要繳稅應該怎樣繳納呢? 還有我聽說是如果攜帶物品超過5000rmb的價值,就要交稅,但是有人說是商品發票上的價格折合成人民幣5000元;有人說是按照海關的的一個價格歸納表計算5000元和商品價格沒關系,請問到底哪種是正確的? 百忙之中打擾您了。謝謝
答:您好,根據相關規定,1、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1)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2)成套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2、海關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建議您進境時如實申報,并隨附發票供海關審價時參考。3、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