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457]
問題標題:研修生回國
問題內容:我在日本研修完三年了 過完年就要回去了 在日本買了臺筆記本算5000 相機算1200 刮胡刀400 手表是差不多1200元 各一個 還想回去的時候買身新衣服穿回去 打算花500塊左右買一身 還想買煙酒茶 帶回去給親戚嘗嘗 這樣算下來我這回去入海關的時候是不是要交好幾千塊啊 那行李箱是在國內買的120元 還有一些舊衣服什么的 是不是也要繳稅?怎么折算?剛才忘了說 手表和衣服還沒有買 其他的電器都是用過的 兩年多了 這樣的話不折舊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非常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