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507]
問題標題:12月中旬回國物件
問題內容:在國內買的筆記本電腦帶到韓國來用的,12月中旬回國的時候需要繳稅嗎?要是需要攜帶筆記本(8千元左右)回國,那從免稅店購買的護膚品(都是自用)1000元左右還需要繳稅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Bgyedu.CoM答:非常感謝您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與支持!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