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4460]
問題標題:出國做生意
問題內容:我是一名學生,我在中國買了30多塊普通的手表,50多條手鏈,項鏈,40多件衣服,還有一些小飾品等等,請問我想帶到韓國去買,能帶過去嗎?需要交稅嗎?
報關員教材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分類:第一類物品衣料、衣著、鞋、帽、工藝美術品和價值人民幣500元(含500元)以下的其它生活用品; 第二類物品 煙草制品、酒精飲料; 第三類物品 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 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 第四類物品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價值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如做商業性用途,應按貨物向海關進行申報。具體以現場海關審核確認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