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7614]
問題標題:貿易方式: 其它進口免費, 進口報關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 我公司內有一客人從海外購買了兩個手提花灑, 通過快遞公司寄回公司, 在進口時, 被浦東機場海關扣住, 稱兩個手提花灑超過個人使用的合理數量, 祗能放行一個, 另外一個沒收, 經與海關溝通后, 改以--其它進口免費的貿易方式申報進口, 超出的貨值部分打稅, 請問此種情形, 快遞公司向海關遞單申報時, 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另外, 海關放行后, 是否有海關蓋章的報關單(貨主單位留存聯)退給企業, 盼貴關給予回復,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若您是通過快遞入境,在個人自用合理范圍,限值1000元人民幣以內,經海關審核后正常放行。若經審核,超出規定限值,但仍屬于個人自用合理范圍的,須征稅進口,要到海關業務現場辦理手續;若屬于貨物范疇的,須委托進出口公司辦理貨物報關進口手續。有關快件寄送繳納稅費的問題,請與快件公司聯系咨詢,具體征稅的有關情況請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聯系電話:68841118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