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0223]
問題標題:法國購買的皮包回北京
問題內容:你好,我的朋友在法國幫我買了一個皮包,沒有辦理退稅的,回國后還需要交稅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1994]774號)規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對單件不可分割的物品,雖超出限值規定,但確屬個人正常需要的,可從寬驗放。在實際辦理海關通關手續時,應根據進口商品的實際報驗狀態,以口岸海關和主管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