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620]
問題標題:我的電子書在哪里
問題內容:我網上買了kindle電子書,對方從比日本發EMS到上海,郵件號碼:EJ240073770JP,9月1日進入上海海關,目前最后一條狀態顯示送交海關,我也沒有收到交稅單,我打了12360,回復我讓我找EMS,我打EMS電話11185回復海關未放行,讓我找海關。根據網上單號最后顯示物品還沒出海關,請海關查下。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郵遞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對上海口岸郵運進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實際監管,辦公地址在武定路458號洪安大廈2樓,咨詢電話:021-62728748*6202;您也可以咨詢郵政部門進行查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