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1663]
問題標題:莫斯科買10升散裝蜂蜜,用7個1.5升塑料礦泉水瓶裝,到了首都機場能過海關么?
問題內容:在莫斯科買了10升蜂農的自產蜂蜜,用了7個1.5升的塑料礦泉水瓶裝,年底從莫斯科回北京放在行李箱托運,請問首都機場過海關有問題么?全是用來自用的。如果10升有問題,那么請問蜂蜜自用的數量范圍最多是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