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9524]
問題標題:退運貨物貿易
問題內容:您好,有兩個問題我想咨詢一下: 1、退運貨物貿易報關的進口貨物,海關是否簽發進口報關單呢?如果簽發,那簽發的報關單都有哪幾聯?海關是否蓋章? 2、如果是全部退運,退運后,拿去辦理退運貨物的原出口報關單是不是海關留存就不退回企業了呢?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1.《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對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辦理售付匯及核銷實行分類管理的通知》(匯發[2003]15號)規定,退運貨物(代碼4561)為有條件對外售(付)匯的貿易方式的貿易方式之一。如有需要,可向海關申請簽發進口付匯證明聯。2.海關一般不留存原出口報關單原件,只留存復印件。具體以現場海關審核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