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7570]
問題標題:關于在國外網站購買的自用手表是否要交稅的問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工作人員: 你好! 我前幾日在美國亞馬遜網站看到手表在做促銷,所以我給自己買了一塊手表,因為是先送到加州,該手表的價格是$85加上美國本土消費稅的稅后價格是$92.65,這樣的情況入關后需要繳稅嗎?如需繳稅,是按照手表本身的價格來征稅還是按照稅后價格征稅,費率是多少? 盼復!謝謝!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關于手表完稅價格認定的問題請查看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公告的規定,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務必以海關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