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8051]
問題標題:包裹繳稅咨詢
問題內容:你好,我朋友從美國給我寄了個筆記本電腦的包裹,包裹快遞EMS單號為:EE978472890US,7月9日到上海海關,14日我收到上海海關給我郵遞的資料提示要交稅,但上面沒說我要交多少稅,另外我是江西南昌的,平時上班無法到上海自己去交稅領取包裹。請問我要交多少稅海關才能放行包裹快遞到南昌呢?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郵遞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 筆記本電腦稅率為10%。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海關稅款可由郵政負責代收,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對上海口岸郵運進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實際監管,辦公地址在武定路458號洪安大廈2樓,咨詢電話62728748-6202,您可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