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1229]
問題標題:外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設備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司于5月30日向貴關提出問題編號為170657的問題,即我外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新機電設備是否可免O證,貴關回復是可以免O證的,非常感謝貴關的回復!但是我司還有點困惑就是,所謂的投資總額是否指企業批準證書上載明的投資總額?免O證是否只需要辦理那個《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項目清單備案表》?還是需要另外的手續?十分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關于《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中投資總額的認定問題,請向商務部門進行咨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項目清單備案表》是否可作為免于辦理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即O證)依據問題,由于一方面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具體的證明材料名稱、類型、格式等,另一方面各地商務部門簽發的確認進口機電產品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相關證明的格式、內容也不盡相同,因此如你司提供的證明材料可確認所進口的具體機電產品屬于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即可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和《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免于辦理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