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5666]
問題標題:進口貨物因質量問題退運后的退稅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進口一批機電設備,因為質量問題已經退回國外廠家。之前交的稅金中的增值稅已經抵扣。那么此筆退貨的關稅可以要求海關退還么?增值稅可以退還么?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應提交:1、《退稅申請書》;2、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票;3、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4、收發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議。進口環節增值稅已予抵扣的,該增值稅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