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711]
問題標題:關于海關確定進口成交價格的問題
問題內容:老師,你好~~請問進口的時候是如何確定成交價格的?最開始應該按照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來審定吧?就是以實際成交價格為基礎。。。。可以先按照倒扣價格法來計算嗎?作為貿易商,我們的毛利潤海關也會限制嗎?成交價格不能按照國外的商業發票來算嗎?海關對于價格提出質疑的依據是什么呢?麻煩幫忙解釋一下吧?謝謝。。??赡軉栴}比較多,但是這個真的很疑問的。。。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過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海關以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確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在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情況下,依次使用相同貨物、類似貨物、倒扣、計算和合理方法確定完稅價格;利潤水平只是海關審查價格合理性的參考因素之一而不會受到限制;發票屬于貿易證據的組成部分,在發票真實可信的情況下應當可以作為價格審查的參考依據;在價格明顯低于市場行情等情況下海關會提出價格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