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059]
問題標題:如何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
問題內容:敬啟者。你好。我是一名大學教師,在為學生授課時,經常遇到學生問一個問題:即:我國進出口貨物的統計數據中,列有高新技術、機電產品這樣兩項,但如何界定?這兩項數據一方面單獨列出,另一方面又有說明是包含在其它數據中的。因此如在公布的數據中,將這兩項單獨剝離出來?以便我們師生做研究時使用。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報關員教材答:你好: 海關公布的進、出口主要目錄中,“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范圍是商務部、科技部等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海關統計商品目錄確定的,海關是參與發文和執行單位。按照統計資料使用部門的要求,主要商品目錄中分別列出“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總項。由于部分列入“機電產品”總項和“高新技術產品”總項的商品在主要商品目錄中已經有具體列名(如:電視機、船舶等),而且“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范圍也有交叉(如:84714110巨型機、大型機及中型數字自動數據處理設備:該商品既屬機電產品,也屬高新技術產品),因此,“機電產品”總項數據和“高新技術產品”總項數據相互之間以及與目錄中的已具體列名商品的數據均有重復。 目前海關公布的進出口數據表中,主要進、出口商品表即參照上述規則制作并發布。 同時,“進、出口主要目錄”每年會根據海關統計商品稅號的年度變化進行調整,具體目錄發布在每年的海關統計月報(1月刊)上,也可參閱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的《海關統計實務手冊》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