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685]
問題標題:外企進口自用汽車
問題內容:您好 我公司為一家在滬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為外國人,請問他有權引進一輛自用的二手汽車嗎?請問需要到哪里辦理,需要什么材料。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第116號令的有關規定,在華工作的常駐人員持一年以上(含一年)有效期的工作證件和居留證件的,可以攜有關身份證件、居留證件、外商投資企業的海關注冊證件以及車輛到港的提運單、裝箱單等文件到海關辦理申請手續。上海海關受理部門: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二處外交外商物品監管科;地址:金陵西路28號底層大廳。另提醒:海關總署2010【31】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海關不再受理常駐人員進口舊機動車輛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