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8706]
問題標題:私人行李
問題內容:一本地樂隊出國演出,其中只有大提琴、小提琴、雙簧管和二胡是由樂隊成員帶出國外,請問可以作為樂隊成員的私人行李帶出國嗎?需要辦理報關手續嗎?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candy125: 您好!按照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關于在全國各對外開放口岸實行新的進出境旅客申報制度的公告規定,出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一)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重金屬;(二)居民旅客需復帶進境的單價超過5000元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三)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四)貨物、貨樣、廣告品;(五)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