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895]
問題標題:美國某大學贈送的大型科研裝置的入關手續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美國某大學贈送我研究院一臺大型尖端科研裝置,估計需要十數個集裝箱運輸。此裝置系贈送,并將用于科研用途,我方不需要付任何貨款,所以就沒有成交價格,據我所知根據進出口關稅條例,清關時有可能對我們的設備進行重新估價收取關稅,而 財政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第45號令所規定免稅進口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清單中沒有明確指出我們所需要進口的此設備。而且此設備之前一直在美國正常運行,是否有可能被視為二手設備?所以請問,此設備是否會重新評估價格,如重新評估后如何辦理免稅?是否有可能被視為二手設備?如果被認定為二手設備,手續如何辦理?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1、無論價格如何,新舊程度如何,要想辦理減免稅就需要按照財政部45號令及總署2007年13號公告的免稅范圍清單進行判斷。2、根據上述情況,應屬于二手設備。3、贈送的設備不存在成交價格,海關會按照總署148號令審價辦法的相關規定,對設備價格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