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377]
問題標題:關于非野生動物的證明
問題內容:我有一批兔毛制品的衣服,報關的時候海關要求提供非野生動物證明,但是我們去了相關部門,得到的回饋是不需要辦理,現在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又聽說現在取消辦理非野生動物證明了,只要提供工廠的營業執照和工廠出具的情況說明就可以了 所以,麻煩海關老師能告訴我一下具體的情況,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非進出口野生物種商品目錄物種證明》簡稱《物種證明》,它的適用范圍是按照國家瀕管辦與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2005年2號公告附件1(《物種證明》適用范圍及進出口管理規則)的規定執行。凡列入《進出口野生動植物商品目錄》,并適用《證明書》管理以外的其他野生動植物及其他相關貨物或物品,均使用《物種證明》管理。含野生動植物成分的紡織品也適用《物種證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