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3447]
問題標題:臨時進口的零件樣品必需要退回總部嗎?
問題內容:您好!我們是一家外國公司駐京代表機構。曾經通過國內的報關公司以進口樣品的形式進口過總部的零件和儀器。現在總部想把這些零件儀器直接贈與給在中國的關聯公司,請問這樣做可以嗎?我們需要再辦理哪些手續呢?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57號規定:暫時進境貨物除因正常使用而產生的折舊或者損耗外,應當按照原狀復運出境。暫時進境貨物確需進口的,暫時進境貨物收發貨人應當在貨物復運出境期限屆滿30日前向主管地海關申請,經主管地直屬海關批準后,按照規定辦理進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