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2404]
問題標題:修理物品出境會有報關單退給企業嗎?
問題內容:你好!我司有一票修理物品報出境,結關后報關行說海關沒有報關單可以退給企業的。修理結束后,這票修理物品又報進境,這次報關行退了一份藍色報關單給企業,報關單上既有修理物品的申報金額(企業不付款),又有修理費用(企業需要付款)。但這樣的話,我司財務就認為既然修理物品進境有報關單(且有修理物品的申報金額),那出境肯定也會有報關單(有修理物品的申報金額),否則不能外匯核銷。所以想問一下,修理物品出境到底海關會不會退報關單給企業?或者說,要在哪種情況下,海關才會退報關單給企業?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請查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于按照進出口貨物監管方式分類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匯發[2001]120號)規定,修理物品(代碼1300)屬于不需要使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監管方式,海關不予簽發出口收匯報關單證明聯。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請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