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4247]
問題標題:混合香料如何歸類
問題內容:你好,商品名稱:混合香料,規格:25公斤/桶;黃色至淡琥珀色液體,清新薄荷香草味,主要成分:41.6%丙二醇(作為霧化載體),48%甘油(作為霧化載體),5%酒精,1.4%尼古丁,4%薄荷香精(調味用);加工方法:按比例加入反應壺進行充分均勻混合制得。用途:作為煙草代用品,用作一次性電子煙霧化器的填充液。請問該商品是按混合物歸入3824項下或是按煙草代用品歸入2403項下或是其他編碼?多謝!
問題分類:[商品歸類]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建議按煙草代用品歸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