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9229]
問題標題:健身器材進口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好!我有個加拿大的朋友打算送我一些健身器材,如跑步機、我查了一下海關編碼9506911900 其他健身及康復器械(包括設備 ) 監管條件是B,請問:1.進口時如何報關?是以個人名義還是必須是公司名義?2.除了提供提單、發票、箱單、贈送協議外還提供別的資料嗎?3.有沒有這方面的法規?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 1、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參閱文件 -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0〕0043)。 2、如需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請您參閱本網辦事指南“貨運監管”欄目。建議您委托有進口經營權的公司、報關公司辦理通關手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