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626]
問題標題:關于從日本進口二手車輛
問題內容:您好 關于從日本進口二手車輛 個人名義進口與企業進口流程及需要什么資料 進口車輛政策(日本二手車)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大連海關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禁止以任何貿易方式和接受捐贈方式進口二手(舊)汽車。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32號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