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226]
問題標題:進口原材料復出口
問題內容:請問:有零部件從國外進口,現準備將此貨物原樣出口(如一般貿易等)。但該貨物出口需要商檢,商檢部門因為此為國外采購,非中國工廠生產產品而不愿意做商檢,出具出境貨物通關單。因此,海關因無通關單而無法放行。請問,此情況下,貨物如何出口?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對列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范圍內的出口貨物,海關一律憑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驗放,對于你司所述情況并無豁免規定。因此,如你司所出口貨物確實屬于《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口商品目錄》范圍的,無論其原產地為何,向海關申報時均應提交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另外,根據我們了解,目前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實際做法與您所述情況有一定出入,建議您就“出境貨物通關單”的簽發問題再次向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進行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