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7035]
問題標題:日本機器入境 進行短期檢測 之后再返回日本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公司受日本客戶委托,為其儀器在中國進行測試,測試后返回日本,測試實驗時間大概半年,聽說這種情況可以將儀器放在保稅區,請問具體需要什么手續,以及在保稅區存放的手續費是多少?謝謝您!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令191號相關規定,對你司所提問題回答如下: 1.若該設備進入綜保區區內進行測試,必須由區內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海關注冊企業開展相關業務,辦理相應的通關手續入區。以區內進料加工或區內來料加工或區內倉儲貨物等監管方式辦理進境備案的通關手續。若涉及檢測后維修等業務,設備必須為原產于中國的機電設備。設備測試完畢需要返回境外時,以相同于入區申報時的監管方式申報出境。 2.若該設備先進入綜保區內,再發往境內區外的企業進行測試,在綜保區內僅作倉儲。設備入區時以區內物流貨物的監管方式,申報辦理進境備案通關手續。然后在交納相當于稅款數額的風險擔保金后以暫時進出境貨物的形式申報出境備案清單及進口報關單,將貨物出至境內區外進行測試。測試完成后,貨物返回區內時,區內企業向天竺海關申報進境備案清單、區外測試企業向天竺海關申報暫時進出境貨物,貨物回到區內,并在天竺海關辦理退保手續。回到綜保區內的貨物若返回境外,區內企業則向天竺海關申報出境備案清單,以區內物流貨物的監管方式辦理出境的通關手續。 3.綜保區內倉儲貨物無存放年限限制,相關的倉儲等費用由倉儲企業與委托方協商確定。海關監管不征收任何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