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087]
問題標題:機器返修手續咨詢
問題內容:領導您好, 我們公司是生產廠家,擁有進出口權。09年7月份出口到越南一臺機器,還沒出保修期,機器出現了問題,現要返修。請問返修需要向海關提交什么單據?返修的詳細步驟是什么。謝謝。
問題分類:[貨運管理]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進境修理貨物的進口申報手續時,應當向海關提交該貨物的維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進境修理貨物應當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一)《申請報告》及有關情況說明;(二)貨物的維修合同或協議(或者含有保修條款的原出口合同),并向海關提供進口稅款擔保。(三)原出口報關單、載貨清單等相關單證;(四)證明出口實際情況的合同、發票、裝箱清單;(五)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退運進境維修的,提交國家質檢總局審核合格的檢驗鑒定機構出具的原出口貨物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六)其他。具體請以現場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