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208]
問題標題:企業管理類別調整辦理時限
問題內容:海關關員: 上午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分類管理辦法"第三章二十二條的規定,直屬海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作出調整或不予調整的決定. 我同現為C類管理,如果在2月14向海關提出申請,同時已于當日收到受理通知,請問是否在3月14號前就能得到相關審核結果了呢?謝謝!
問題分類:[企業備案]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分類管理辦法"第三章二十二條的規定,直屬海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個月內作出調整或不予調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