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3818]
問題標題:進料加工料件做出境維修
問題內容:海關老師您好!我司以進料對口方式進口了一批料件,其中一款料件出現質量問題,無法使用 ,需要返回國外供應商處進行維修。我司和國外簽訂了一份修理協議,有維修費產生的。如果將料件報出口出去,是報“修理物品”還是“進料料件退換”,修理費如何報關單呢。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按目前的加工貿易管理規定,只能以“進料料件退換”的方式報關出口,修理完畢后,再以“進料料件退換”的方式報關進口。金額需一致,修理費用無法在報關單上解決。若以“修理物品”報關,則脫離了海關加工貿易監管,不屬于手冊管理范疇。若要收修理費,首先需要將這批料件解除海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