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行動才是最大的表白,喜歡我就請買我的貨
比微信上最普通的個人更高階點的是活躍在微博、抖音、快手以及其他直播平臺的大V、意見領袖和網紅們。前兩年大火的一個詞兒“網紅經濟”,就和這些人息息相關。網紅經濟,實際上包括了直播打賞、廣告代言、網紅電商、服務服務、以及線下的通告、評審、站臺、演藝等等多種變現手段。
這里我們主要講的是網紅電商,也即網紅們的“帶貨”。說到網紅帶貨,大家肯定都聽說過類似的事情:一些名不經傳的網紅,這這個平臺的直播,一下子賣了多少多少貨;在那個平臺的一個小視頻,又有多少人下單;在某某平臺上發的一條上新通知,就引得多少人趨之若鶩?
筆者想要說的是,大部分真正網紅還是有一定的帶貨能力的,但是同樣的,大部分網紅的帶貨能力,也遠沒有包裝或者呈現出來的那么強。
網紅帶貨,目前存在最大的兩個問題,筆者認為一個單量夸大,二是產品造假。
先說單量夸大
為什么要夸大?其實,只要簡單用邏輯思考一下,就能夠想得清楚,這是包括網紅自身、網紅經紀、平臺三方共同的訴求。從網紅自身來說,自然是希望自身所呈現出來的帶貨能力越強越好,而且中國網絡用戶向來有鮮明的“羊群效應”特點,越是買的人越多的“網紅產品”,其越要跟風試一試。
從網紅經紀的角度看,網紅經紀不同于明星經紀,明星經紀是走少而精的路線,而網紅經紀走的是廣撒網的路線,因此對網紅經紀人、網紅經紀公司而言,需要向其他網紅表達自己強大的網紅包裝、推廣、運營和變現的能力。而對平臺來說,也有和其他平臺競爭的壓力,因此即使他們本意不愿意不尊重客觀事實,但是在競爭面前,有時候也會面臨尷尬的“囚徒困境”,因此選擇妥協。
至于夸大的手段怎么實現,這在中國互聯網已經有成功的作業經驗了。無非是把電商刷單的那一套,移植到網紅帶貨來即可。
再說產品造假
其實網紅帶貨里,跟產品造假比,更多的是產品質量的參差不齊,但是造假仍舊是阻礙網紅帶貨的一大毒瘤。今年7月,帶貨女王“貓娘”因售假出逃海外48天后,主動的進行了自首歸案。用她的話說,99%網紅賣的都是假貨。這當然有擴張的成分,但是假貨問題卻不得不讓人重視。因為,造假的產業鏈實在是太多成熟了。
以重災區化妝品為例,無論是灌裝、包裝、噴碼,還是采購視頻、購買小票、海外鍍金、海外發貨憑證、入境證明……總之,但凡你需要的,他們都有辦法搞定。
說回網紅帶貨,其本質上是網紅個人IP、個體審美的商品銷售、品牌代言變現。所以,除卻上面的兩個歪門邪道之外,對網紅個人和網紅經紀而言,如何保持網紅個人的可信度、活躍度、新鮮感和有趣性,以及如何進行商品篩選、品牌對接,是其能否在激烈的網紅之戰中,找到自身立足之地的兩大挑戰。做不到這兩點,“行動才是最大的表白,喜歡我就請買我的貨”,類似這樣的話,喊破天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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