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7、8月份的外貿淡季,外貿圈卻因為這張圖炸開了鍋。
▲海關總署第61號公告
6月21日,中國海關總署發布《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61號(關于修改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格式的公告)》。
加上6月1日的艙單申報新規和此前的提單申報要求,艙單、提單、報關單,在國際進出口貿易中最為重要的申報資料,將向“三單一致”邁出堅實的一步!
一、單證填寫方式改變
1、此次修改涉及4種單證:進口貨物報關單;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境貨物備案清單和出境貨物備案清單。
2、清單版式由豎版改為橫版,紙質單證全部采用普通打印方式,取消套打,不再印制空白格式單證。
3、四種單證的具體“增改刪”詳見《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61號》的第三至第六段。
▲新版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
二、對外貿行業的益處
金稅三期上線后,很多產品退稅與進項倒掛,出口企業會選擇買單操作,離岸收回,導致大量稅款流失,外匯外流。本次政策調整,主要針對買單操作和離岸收匯。
8月1日后,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帶的買單報關將受重挫。
受“三單一致”的影響,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或個人、受聯合國制裁國家及企業將無法從事國際貿易,同時銀行結付匯也將嚴格比照報關單、提單等紙面信息中的收發貨人進行收付匯業務。新規從制度上杜絕違法買單,變相偷逃國家外匯監管的情況發生。
三、領動小貼士
很多外貿小伙伴面對本次海關新規,可以說是一頭霧水。結合領動知識分享群里大神的回答,小果凍做了一些溫馨小貼士。
1、劃重點!
本次新規實質上主要控制的是虛開增值稅進項和退稅的現象。
離岸賬戶通過行政干預基本控制,買單出口一直灰色地帶游離,報關信息內容調整主要針對此類操作,所以小伙伴們其實不必過于擔憂。
2、中間商客戶的填寫注意事項
出口業務的客戶分三類:直客、中間商客戶、掮客,果凍君這里主要解釋一下中間商客戶如何填寫境外收發貨人。
生產商將貨物賣給中間商A并與A簽合同,但是貨物是按照A的指示運往其他國家或其他公司(B)。這類業務,一般在報關時境外收貨人填A,發票抬頭開A。
也有特殊情況:直接在合同中約定收貨人為B時,則報關填報B,但在開出口發票時,雖然貨物是運給B了,但B并不是出口商的直接客戶。因此開具出口發票時抬頭還是A。
溫馨提示:從8月1日開始海關將停止使用現有的報關系統(QP系統),改用全新的“單一窗口”系統,原報關單、報檢單分別申報將變成按照新版報關單版式一次申報。其中,企業海關代碼和檢驗檢疫代碼均為必填,這就意味著,即使海關沒有強制要求雙資質,但是出運作為報關的發貨人,必須要有兩項資質。
重點:為確保關檢融合統一申報工作的順利推進實施,8月1日前出口企業必須強制補錄報檢信息,否則無法報關出口。
珠海電子口岸發布了一篇指導如何補錄的文章,大家可以作為參考。
四、總結
本次新規雖然短期內對中小型外貿企業和SOHO業務造成了一定沖擊,但總體來說是為了規范外貿交易,整頓外貿行業,三單一致也是海關體系進步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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