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國際貨物運輸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有關國際貨物運輸方面的基本知識,具體掌握運輸方式的選擇、合同中裝運條款的規定及各種裝運單據的運用。
第一節 國際貨物運輸方式 一、海洋運輸 海洋運輸,是指以船舶為工具,通過海上航道運送旅客或貨物的一種運輸方式。
與其他國際貨物運輸方式相比,主要有通過能力強,貨運量大,運費低廉以及對貨物適應性強等明顯優點。
按照船舶的經營方式不同,國際貨物海洋運輸主要有班輪運輸和租船運輸兩種。
(一)班輪運輸
班輪運輸,又稱定期船運輸,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線上和港口間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并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
1.班輪運輸的特點
(1)“四固定”,即航線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費率的相對固定。
(2)不規定貨物的裝卸時間。
(3)在班輪運輸業務中,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豁免均以船公司按照國際公約和有關國內法規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2.班輪運費的計算
(1)基本運費
(2)附加費
(二)租船運輸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根據租船合同,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貨運任務,并按商定的運價收取運費。
1.定程租船
定程租船又稱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間進行一個或數個航次,承運指定貨物的租船運輸。
2.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簡稱期租船。它是由船舶出租人將船舶出租給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時期的租船運輸。
3.光船租船
光船租船也稱船殼租船。船東只負責提供空船,不負責提供船員,由租方自行配備船員,提供工資、給養,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和航行各項事宜。
二、鐵路運輸 (一)鐵路運輸的特點
(1)鐵路運輸的準確性和連續性強。鐵路運輸幾乎不受氣候影響,一年四季可以不分晝夜地進行定期、有規律、準確的運轉。
(2)鐵路運輸速度比較快。鐵路貨運速度遠遠高于海上運輸。
(3)運輸量比較大。鐵路一列貨物列車的運量遠遠高于航空運輸和汽車運輸。
(4)鐵路運輸成本較低。鐵路的運輸費用比汽車的運輸費用要低很多。
(5)鐵路運輸安全可靠,風險遠比海上運輸小。
(二)鐵路運輸的運營方式
1.國際鐵路貨物聯運
2.國內鐵路貨物運輸
三、航空運輸 (一)航空運輸的特點
1.運輸速度快
2.不受地面條件影響
3.安全準確,可以節約包裝、保險、利息等費用
(二)航空運輸的運營方式
1.班機運輸
2.包機運輸
3.集中托運
4.航空急件傳送
(三)航空運價的計算
1.計費標準
2.航空公司運價和費用的種類
(四)有關的國際航空運輸公約
《華沙公約》和《海牙議定書》是目前適用范圍最廣的有關國際航空運輸的公約。
四、集裝箱運輸與國際多式聯運 (一)集裝箱運輸
集裝箱運輸是以集裝箱作為包裝和運輸單位進行貨物運輸的現代化運輸方式。
(二)國際多式聯運
它是由多式聯運經營人按照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至另一國境內指定的交付貨物的地點的一種運輸方式。
五、公路、內河、郵政和管道運輸 (一)公路運輸
能為客戶提供“門到門”的服務。
(二)內河運輸
內河運輸是聯結內陸腹地與沿海地區的紐帶,在運輸和集散進出口貨物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郵政運輸
國際郵政運輸具有國際多式聯運和“門到門”運輸的性質。
(四)管道運輸
第二節 合同中的運輸條款 一、裝運時間 目前,在國際貨物運輸中,裝運時間的規定方法主要有:
1.規定明確、具體的裝運時間
2.規定收到信用證后若干天裝運
3.規定近期裝運
二、裝運港和目的港 在買賣合同中,裝運港和目的港的規定方法有以下幾種:
1.在一般情況下,裝運港和目的港分別規定各為一個
2.按實際業務的需要,也可以分別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裝運港或目的港
3.在磋商交易時,如明確規定裝運港和目的港有困難,可以采用選擇港的辦法
三、分批裝運和轉船 (一)分批裝運
分批裝運又稱分期裝運,是指一個合同項下的貨物,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裝運。
(二)轉運
轉運包括運輸過程中的轉船、轉機以及從一種運輸工具上卸下再裝上另一種運輸工具的行為。
四、裝運通知 裝運通知是在采用租船運輸大宗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下,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條款。規定裝運通知條款的目的在于明確買賣雙方責任,促使買賣雙方互相合作,共同做好船貨銜接工作。
五、滯期費和速遣費 滯期費和速遣費一般是航次租船合同中的條款。
滯期費是指由于非船東原因,承租人未能在租船合同中約定的裝卸時間內將貨物全部裝完或卸完,對因此產生的船期延誤,向船東支付的費用。
速譴費是指當承租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之前將貨物全部裝卸完畢,對于提前的時間應由船東向承租人支付的約定金額,作為承租人能夠縮短船舶在港時間的獎勵。
速遣費率通常為滯期費率的一半。
第三節 貨物運輸單據 一、海運提單 (一)海運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1.提單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
2.提單是承運人出具的、證明貨物已由其接收或裝船的收據
3.物權憑證
(二)海運提單的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可分為已裝船提單和備運提單
已裝船提單是指整票貨物已經全部裝進貨艙或裝在甲板(如集裝箱)后,船長或承運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憑大副收據所簽發的提單。
備運提單又稱收妥待運提單,是指承運人在接管托運人送交的貨物之后,裝船之前,應托運人的要求簽發的提單。
2.根據提單有無批注條款,可分為清潔提單和不清潔提單
清潔提單是指在裝船時,貨物的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在簽發提單時,未在提單上加注任何有關貨物殘損、包裝不良、件數、重量和體積或其他妨礙結匯的批注的提單。
不清潔提單是指承運人明確地在提單上對有關貨物表面狀況或包裝加有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單。
3.根據提單的不同抬頭,可分為記名提單、不記名提單和指示提單
記名提單是指提單上的收貨人一欄內具體填寫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稱的提單。
不記名提單是指提單上的收貨人一欄內未寫明指明收貨人,只填寫“交持有人”的字樣,即貨交提單持有人,或收貨人一欄為空白。
指示提單是指在提單正面收貨人一欄內填上“憑指示”或“憑××指示”字樣的提單。
4.按運輸方式分,有直達提單、轉船提單和聯運提單
直達提單是指貨物從裝運港裝船后,中途不換船而直接運到目的港使用的提單。
轉船提單是指貨物需經中途轉船才能到達目的港而由承運人在裝運港簽發的全程提單。
聯運提單是指承運人對經由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方式聯運的貨物所出具的覆蓋全程的提單。
(三)提單的內容
提單的格式很多,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單格式,但基本內容大致相同,一般包括提單正面的記載事項和提單背面印的運輸條款。
二、鐵路運輸單據 鐵路運單是鐵路承運人收到貨物后所簽發的鐵路運輸單據。
三、航空運單 (一)航空運單的性質與作用
航空運單是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重要貨物運輸單據,是承托雙方的運輸合同,其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航空運單不可轉讓,持有航空運單也并不能說明可以對貨物要求所有權。
(二)航空運單的主要分類
1.航空主運單
2.航空分運單
四、國際多式聯運單據 多式聯運單據是指證明多式聯運合同,以及證明多式聯運經營人接管貨物并負責按照合同條款交付貨物的單據。
【題型舉例】
【例題1·單選題】少量貨物或雜貨通常采用的運輸方式是( )。
A.班輪運輸 B.定期租船運輸
C.定程租船運輸 D.光船租船運輸?
【答案】A
【解析】本題實際是對班輪運輸與租船運輸各自特點所做的一個考查。班輪運輸適合一般雜貨和小額貿易貨物的運輸需要。
【例題2·單選題】輪船公司在提單上注明“第五件包裝破損”,此提單肯定是( )。
A.記名提單 B.指示提單
C.清潔提單 D.不清潔提單
【答案】D
【解析】本題實際是對海運提單類型的考查。
【例題3·簡答題】簡要回答海運提單的三個性質與作用。
【答案】海運提單的性質與作用:
1.提單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
2.提單是承運人出具的、證明貨物已由其接收或裝船的收據
3.物權憑證
【解析】本題考查了有關提單的知識。
第十一章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本章首先概述了保險的特征、保險的種類和基本原則。其次,以海運貨物保險為重點,介紹其保障的范圍、險別。海運保險保障的范圍包括海上風險、外來風險、海上損失與費用。我國的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險別,包括基本險、附加險兩類險別。再次,簡介陸運、空運、郵包運輸貨物保險。最后,介紹保險合同條款的主要內容和保險單據。
本章重點是第二節和第三節,第二節重點掌握海洋運輸保險的承保范圍,第三節重點掌握我國海運貨物保險的險別。
第一節 保險概述 從經濟角度來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一、保險的特征 (一)經濟性
(二)商品性
(三)互助性
(四)契約性
二、保險的種類 按照保險標的,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四大類。 (一)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
(二)人身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三)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應負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或經過特別約定的合同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四)信用保證保險
信用保證保險是以各種信用行為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三、保險的基本原則 (一)可保利益原則
(二)最大誠信原則
(三)補償原則
(四)代位追償原則
(五)重復保險分攤原則
第二節 海洋運輸風險與損失一、保障的風險 (一)海上風險
海上風險一般包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兩種。
(二)外來風險
外來風險可分為一般外來風險和特殊外來風險兩種。
二、保障的損失 (一)全部損失
全部損失(簡稱全損)是指運輸途中的貨物全部滅失,或完全變質,或不可能歸還被保險人等。根據全損情況的不同,全損可分為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兩種。
(二)部分損失
在海洋運輸中,當保險標的發生承保范圍內的損失時,凡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即為部分損失。
1.共同海損
在海洋運輸途中,船舶、貨物或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解除共同危險,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難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和支付的特殊費用,稱為共同海損。
2.單獨海損
單獨海損是指僅涉及船舶或貨物所有人單方面的利益損失,它與共同海損的主要區別是: (1)造成海損的原因不同。
(2)承擔損失的責任不同。
三、保障的費用 海上風險還會造成費用上的損失。由海上風險所造成的海上費用,主要有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
第三節 我國海運貨物保險的險別 保險險別是指保險人對風險和損失的承保責任范圍。
一、基本險別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所規定的基本險別包括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
二、附加險別 (一)一般附加險
(二)特殊附加險
(三)特別附加險
三、保險責任的起訖 (一)基本險的責任起訖
主要采用“倉至倉”條款
(二)戰爭險和罷工險的責任起訖
戰爭險的保險責任起訖和貨物運輸基本險不同,它不采用“倉至倉”條款,而是只負責水面風險,即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裝上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港的海輪或駁船時開始,到卸離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的海輪或駁船時為止。
罷工險的保險期限以“倉至倉”條款為準。
四、保險人的除外責任 《中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規定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責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貨運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五、保險索賠期限
【題型舉例】
【例題1·單選題】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條款,下列險別中屬于一般附加險的是( )。
A.平安險 B.水漬險
C.一切險 D.偷竊、提貨不著險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了國際貨物保險的知識。偷竊、提貨不著險屬于一般附加險。
【例題2·簡答題】簡述共同海損的含義及其構成條件。
【答案】共同海損是指載貨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災害或者意外事故,威脅到船、貨等各方的共同安全,為了解除這種威脅,維護船貨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繼續完成,由船方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或支出某些額外費用,這些損失和費用叫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的構成條件:
(1)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實際存在的。
(2)消除船、貨共同危險而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
(3)必須是屬于非常性質的損失。
(4)必須是自動有意采取的行為。
第十二章 國際貿易貨款的收付 本章是重點。概括起來就是兩個問題,一是貨款的支付工具問題,另一個是貨款的支付方式問題。本章第一節介紹的就是貨款的支付工具,后三小節介紹的都是貨款的支付方式。在第一節貨款的支付工具中向我們介紹了三種常用的工具,分別是匯票、本票和支票。
這一節重點掌握匯票的概念、類型以及匯票在使用時所關聯到的行為。在貨款的支付方式下面重點掌握匯付、托收和信用證三種支付方式的概念、子類型以及支付流程。
第一節 支付工具一、匯票 (一)匯票的概念及當事人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二)匯票的種類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匯票可以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是指出票人和付款人均為銀行的匯票。
商業匯票是指由企業、商號或個人簽發的,付款人可以是企業、商號、個人或銀行的匯票。
2.按照匯票是否有隨附單據,匯票可以分為跟單匯票和光票匯票。
跟單匯票,又稱押匯匯票或信用匯票,是指附有貨運單據的匯票。
光票是指未附有任何貨運單據的匯票。
3.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匯票可以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以銀行為付款人,并經過付款銀行承兌的遠期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是以公司、企業或個人為付款人,并由公司、企業或個人進行承兌的遠期匯票。
4.按照付款時間的不同,匯票分為即期匯票和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是指以提示日為到期日,持票人持票到銀行或其他委托付款人處,后者見票必須付款的一種匯票。
遠期匯票的付款人見票后無需立即付款,等付款日到來時再付款即可。
(三)匯票的記載事項1.絕對必要記載事項2.相對記載事項
3.其他可以記載的事項
(四)主要票據行為
匯票在使用時有可能關聯到的行為主要有:出票、提示、承兌、付款、背書、拒付和追索。
二、本票 (一)本票的定義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二)本票的記載事項
(三)本票的種類1.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按照本票的出票人不同,本票可以分為商業本票和銀行本票。
商業本票是由工商企業或個人簽發的本票,也稱為一般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都是即期的。
2.即期本票和遠期本票
按照本票的付款期限不同,本票可分為即期本票和遠期本票。
3.記名本票和無記名本票
按照本票上是否記載收款人的名稱,本票可分為記名本票和無記名本票。
三、支票 (一)支票的定義
支票是指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支票是銀行存款戶對銀行簽發的,授權銀行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執票來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書面支付命令。
(二)支票的必要項目
(三)支票的種類1.記名支票
記名支票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欄寫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某”或“指定人”,取款時須由收款人簽章,方可支取。
2.不記名支票
不記名支票又稱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取款時,持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后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3.劃線支票
劃線支票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的支票。
4.銀行支票
銀行支票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
5.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游者發行的一種固定金額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買的一種支付手段。
第二節 支付方式:匯付與托收一、匯付 (一)匯付的概念
匯付是指付款人或債務人通過銀行或其他途徑,運用各種結算工具將貨款匯交國外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二)匯付的特點
1.匯付是國際貿易中最早的結算方式,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2.匯付是一種商業信用的支付方式。
3.匯付的應用面較廣。
(三)匯付的當事人
1.付款人
2.收款人
3.匯出行
4.匯入行
(四)匯付的基本分類
其類型主要有三種,電匯(T/T)、信匯(M/T)和票匯(D/D)。
二、托收 (一)托收的概念
托收是債權人(出口商)出具匯票或單據,委托銀行通過它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債務人(進口商)代為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二)托收的當事人
1.委托人
2.托收行
3.代收行
4.付款人
(三)托收的特點
1.托收是一種商業信用
2.托收的費用比較低
(四)托收方式的種類及業務流程
其類型主要有兩種,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其中跟單托收又分為付款交單托收和承兌交單托收兩種類型。
(五)托收的風險
(六)托收風險防范措施
按照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單據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
按照開證行對所開出的信用證所負的責任分為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
按照信用證有無開證行以外的其他銀行加以保兌分為保兌信用證和非保兌信用證。
按照交單結算方式分為即期付款信用證、議付信用證、承兌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和假遠期信用證。
按照受益人使用信用證的權利分為可轉讓信用證和不可轉讓信用證。
按照進出口業務及國際貿易方式分為對背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循環信用證和對開信用證。
第四節 各種支付方式的選擇一、主要結算方式的比較二、影響結算方式選擇的因素1.客戶資信
2.經營意圖
3.貿易術語
4.運輸單據
三、各種結算方式的選用 【題型舉例】
本章知識在試卷中可以以多種題型進行考核。
【例題1·單選題】出票人是商號或個人的匯票叫( )。
A.即期匯票 B.遠期匯票
C.光票 D.商業匯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了匯票的類型。
【例題2·單選題】按出票人的不同來分類,匯票分為( )。
A.跟單匯票和光票
B.遠期匯票和即期匯票
C.本票和支票
D.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了匯票的類型。按照出票人的不同來分類,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例題3·單選題】T/T指的是( )。
A.提單 B.電匯 C.信匯 D.票匯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了匯付方式的子類型。T/T指的是電匯。
【例題4·簡答題】簡要回答托收的利弊。
【答案】在國際貿易中,采用托收方式,有利于調動買方訂購貨物的積極性,從而有利于賣方擴大出口。但是,由于托收方式屬于商業信用,存在著收不回貨款的風險,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兌交單托收風險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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