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證書一般分為普通產地證書、普惠制產地證書和歐洲紡織品產地證書。產地證雖然都用于證明貨物產地,但使用范圍和格式不一樣。
普通產地證書普通產地證書又稱一般產地證書。通常不使用海關發票或領事發票的國家,要求提供產地證明可確定對貨物征稅的稅率。有的國家限制從某個國家或地區進口貨物,要求以產地證來確定貨物來源國。
此種產地證根據簽發者的不同,分為:
1)出口商自己出具的產地證。
2)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的產地證明書。
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即中國商會)出具的產地證。
4)廠商自己出具的產地證。
由誰出具普通產地證要根據信用證要求辦理。對意大利出口,有時要求在產地證上除加蓋貿促會印章外,還要增加手簽。
普惠制產地證書普惠制產地證書( Generalis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irm A)是普惠制的主要單據。凡是對給惠國出口一般貨物,須提供這種產地證。由進出口公司填制,并以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作為進口國減免關稅的依據。
紡織品產地證書對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家出口紡織品時,信用證一般都規定須提供特定的產地證書,即紡織品產地證書。此種產地證在中國是由出口地的經貿委(廳、局)簽發的。
除以上幾種產地證外,在對出口美國的紡織品交易中,一般使用原產地聲明書。它有三種格式:單一國家產地聲明書,簡稱格A;國產地聲明書,簡稱格式B;非多種纖維紡織物聲明書,用于麻或絲面料的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