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銷合同與普通的購銷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n1、包銷具有合作性。
n為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制造商與銷售商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渠道,獲取更高的利潤。
n2、包銷具有限制性。
n根據包銷合同約定,包銷人獲得了產品的銷售權,有權限制制造商的干預,通過自己的銷售行為獲取包銷基價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價。另一方面,包銷人同樣受到包銷基價的制約,如果銷售價格低于約定的基價,包銷人則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n3、包銷具有風險性。
n由于市場的不可預見性。如果包銷期滿未能完成包銷任務,那么銷售商應向制造商支付約定的包銷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