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紙質裝箱單都是隨車由司機帶到碼頭道口,再由道口的工作人員輸入各自計算機系統內。由于碼頭不能事先得到這方面資料,影響箱子進場安排,也影響道口通行速度。采用EDI傳輸可使碼頭在車到之前及時得到裝箱單信息,車到后道口只要作簡單確認即可,便于碼頭安排進場作業,道口通行能力也大大加快,使碼頭獲得極大的經濟效益。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推動了出口艙單電子化的順利實現,提高了外貿運作效率、縮短了貨主的出口時間、避免了因單證不符而造成貨主出口退稅的延誤。
電子裝箱單的實施,使船舶代理可以根據碼頭提供的已進電子裝箱單、理貨提供的反映箱子實際裝船情況的裝船舶報告和出口船圖,及時繕制出口艙單并交給船公司。
電子裝箱單的運作為出口部分提供了數據,可帶動整個出口一條線的EDI運作,不但可以加速出口運輸進程,更重要的是加快口岸與國際接軌的進程,改善了口岸形象。
裝箱單的相關規定第一條 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使物料管理規范化,公司的裝箱單應統一格式及貼法,特制定此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采購和托外加工物資。
第三條 管理辦法
1.裝箱單的顏色(略)
2.裝箱單的格式
要求不同物料使用不同顏色的裝箱單,以便于區分。
3.包裝規格
各供應商應根據其包裝容器之大小,確定各物資的包裝規格一旦確定,不應變動。
4.裝箱單貼法
裝箱單需貼于包裝容器正放的前、后、左、有的右上角位置。
5.尾數箱標記
尾數箱要求使用藍色封箱膠封箱或其他易辨別的標識,以便于區別。
6.裝箱單格式及貼法
應由采購人員通知供應商按上述要求執行;否則,質檢人員有權拒絕檢驗;物料堆放方法由倉庫執行,質量部門跟蹤監督。
7.倉庫堆放物的方法
倉庫堆放物資時,應將裝箱單朝外,便于查閱;堆放高度應根據物體之特性和存放位置確定。
第四條 實施與修正
本規定經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