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商品進行定價、調價需要遵守向有關部門和下設機構進行通知的制度。通知制度的內容是:
n 1.價格通知內容的填寫必須準確、全面、清晰。價格通知的內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品名、規格、質量、等級、產地、貨號、價格(調價通知要注明兩個價格)、計價單位、價格執行時間、通知接受單位、執行單位等。
n 2.價格通知要下達或送達企業的,財會部門、統計部門、業務部門和企業外部的有關主管單位、業務往來單位等等。
n 3.價格通知下達給執行單位時,既要發出單位(物價職能部門)的簽字(蓋章),又要有執行單位的簽字(蓋章),并且雙方要各執一份,以便查對。
n 4.價格通知要及時,零售企業的價格只能在執行前一日營業終了送達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