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業經濟發展局是全市工業經濟、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組織管理、規劃指導、協調服務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二)研究初擬全市工業(含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下同)總體發展規劃,優化全市工業布局;引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向集群化、園區化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工業結構進行分析和評估,制定工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組織協調煤炭、電力、天然氣、成品油、運輸、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因素及制定其年度調度方案。
(四)指導全市工業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與進步和工業現代化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名牌戰略;負責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
(五)研究編制全市工業行業、重點企業中長期技術改造規劃意見,經批準后監督落實;負責市級技術改造資金和工業發展基金的管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工業領域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新能源工作的意見;推薦資源節約、綜合利用技術改造項目;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電力行業規劃;監測分析全市電力運行態勢,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定全市機械、冶金、建材、輕工、煤炭、石油、皮革、制鞋、紡織、服裝、化工、食品、醫藥等行業生產技術改造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監督實施;搜集、分析、整理、發布行業信息。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發展工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全市工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統計工作;協調解決工業、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十)指導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創業輔導體系;協調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份額的有關工作;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并負責資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支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關資金的政策建議;擬訂改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中小企業享受政府貼息貸款政策的落實;引導和推動民間資金、風險投資和其他金融機構投資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服務體系建設,建立企業信用征集與評價體系。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改革,促進制度和管理創新,走現代企業制度和新型工業化之路;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區域性合作、專業化協作、對外合作、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外經、外貿工作。
(十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協調全市綜合運輸、工交運輸和外貿貨運工作;組織開展集裝箱運輸、聯運和國際多式聯運。
(十三)組織管理、協調、指導和服務全市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增強安全生產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十四)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