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地說,制定社會條款(或社會責任標準)的出發點是好的,是為了確保勞工的權益,規范企業的道德標準和社會責任。但在關稅壁壘和一般非關稅壁壘不斷被削弱的今天,社會責任標準非常容易被貿易保護主義者利用,成為限制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有效工具。具體地說,社會壁壘對我國外貿的影響如下:
1.社會壁壘對我國外貿產生的不利影響。 ?、俣唐谟绊?,使我國出口量下降。據美國相關商會組織的調查顯示,目前有超過50% 的跨國公司和外資企業表示,如果社會壁壘的 SA8000標準實施,將重新與中國企業簽訂采購合同。未經認證的我國國內企業將失去訂單,這直接導致中國產品出口量降低。
?、陂L期影響,社會壁壘將不斷推動我國出口產品成本上升,使我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不斷下降,并引發外國投資減少,勞動力閑置,產業結構調整難度增加等一系列問題。另外,從潛在影響來看,使我國勞動力成本優勢可能會全部喪失,甚至變成勞動力劣勢,而且過多的剩余勞動力得不到安置將嚴重影響我國經濟發展。
2.社會壁壘對我國外貿產生的積極作用。 盡管社會壁壘有限制發展中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目的,但是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是經濟全球化下一種必然的發展趨勢。我們應該重視并自行加入這個潮流,那種以犧牲勞工利益為代價吸引外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依靠廉價勞動力獲得的產品競爭力并不能保證中國經濟的協調發展,如果這種狀況繼續下去的話,不僅會影響企業勞動關系的穩定,而且會危害社會經濟和政治的穩定。所以從長遠來看,社會壁壘作為一種外力,能促進企業在追求生產效益的同時,也在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上下功夫,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它能為我國外貿企業帶來多方面的價值:一是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二是使出口產品獲得競爭優勢;三是提高生產率,有效地吸引人才并使員工發揮出較高的績效;四是使我國產品能順利通向國際市場。所以,企業在取得利潤時需要承擔社會責任,國家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應維護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