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皋政辦發〔2010〕126號文件內容,如皋市商務局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商務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完善和落實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標準、規則并做好相關推進管理工作。
(三)擬訂全市內貿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國內外資金投向我市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規范市場運作、流動秩序的政策,負責商務行政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1](六)負責全市商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承擔機電產品進出口及進口國際招標、加工貿易、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規范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貿易便利化,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按分工承擔涉外知識產權相關工作,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負責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過渡期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承擔全市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辦理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參與開展反壟斷調查,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合同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依法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并實施監督與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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