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擬訂局年度工作計劃、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機關安全保衛、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工作的調研,及時掌握和分析反映我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工作運行的動態情況,及時為局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和計劃,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收集、清理、匯編地方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規范性文件及章程,草擬地方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優惠措施、管理辦法;負責普法工作。
負責編報外經貿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進出口指導計劃及部分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劃并協調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外經貿的外匯、稅收、信貸、價格、保險等政策;負責進出口宏觀運行狀況的監測、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項資金;負責編報局機關總預算、決算;負責對外貿易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內審工作。
擬訂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體制改革方案,提出促進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建議;擬訂進口機電產品指標規劃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開拓國際(境外)市場規劃,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依法核報或核準國際貨運代理資格,辦理各類企業的進出口經營資格登記;管理進出口(含機電產品進出口)貿易業務,分析進出口(含機電產品進出口)情況并定期報送有關動態;負責審核、申報和管理出口商品配額、許可證、出口商標;申辦和組織赴國(境)外參加展銷會、洽談會;協辦、監督赴國內各地參加交易會、展覽會等;參與制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外貿運輸工作;協調外貿企業、u201c三資u201d企業的反傾銷、反補貼及其他與進出口貿易相關案件的調查、上報工作。
參與制訂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參與制訂改善投資環境的規范性文件;擬訂外商投資的規范性文件;依照有關規定核準或核報屬市級管理權限或國家規定限額的外商投資項目的設立,以及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負責外商駐市商務機構的審報工作;參與組織全市性的大型外經貿洽談、招商引資、展銷等重要活動和重大項目的對外談判;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合同、章程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工作;編報和監督執行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國家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年度計劃,指導、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負責利用外資統計工作并提出有關建議。
宏觀管理加工貿易工作,辦理核準屬市管理權限的加工貿易業務;分析加工貿易發展態勢并提出有關建議;指導海外市場開發、規范經營秩序;負責境外設立企業(機構)以及人員派出的審核和宏觀管理工作;處理對外經濟合作有關重大事件。參與制訂對外技術貿易的規范性文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管理辦法,協調管理技術和成套設備及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參與國際招標。負責技術進出口業務;審核招標企業資格和出口招標商品的來料加工業務;審核外商投資企業、u201c三來一補u201d企業直通港澳的生產用廠車。
擬訂口岸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核準或核報二類口岸(起運點、裝卸點)開設和直出或直進直出航行港澳船舶;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的建設;會同計劃財務部門擬訂口岸建設資金和補助基金的分配方案并監督使用;負責組織共建文明口岸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法亂紀問題;協助對事業單位市貨柜車查驗場管理處的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屬下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培訓教育、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計劃生育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國際商務等專業技術資格培訓;負責機關及屬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工作;協調機關及屬下事業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組織的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