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貿易條款是DDP的話,付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100%的前T/T,另外一種是OPEN ACCOUNT。如果是30%的定金,70%的余款見提單COPY的話,在DDP條款下,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提單最后還要交給你目的港的代理幫你安排提貨和清關,這是DDP與CF的區別。說得通俗一點,DDP就是你把貨物送到國外客戶的倉庫,在此之前的所有費用都由你支付,所有手續都由你來辦理,所有風險都有你來承擔。因此,如果你說第一次和這個客戶做DDP,建議你還是要求客戶100%預付。
1) DDP貨物操作比較多的的國家是美國,歐洲(歐洲國家中,法國客戶最喜歡用DDP)還有俄羅斯,俄羅斯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以前很多貨物是通過灰色清關的方式進口。
2) 客戶選擇DDP條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
客戶第一次或者剛開始做進口,對運輸、海關等環節不是太懂,所以依賴出口商幫他處理這些環節。
還有一些客戶,特別是一些法國客戶不太愿意處理這些瑣事,干脆交給出口商辦理。
還有一些客戶做DDP是為了降低進口的風險,特別是一些貨物容易受進口限制,關稅或者貿易壁壘的貨物,通過DDP條款把這種風險轉移到出口商身上。
3) DDP對于出口商而言,存在哪些風險呢?主要有以下幾個:
首先,相對于FOB/CF而言,DDP對賣方的風險要大得多,應該說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貿易條款。在FOB或者CF下,當貨物裝上船,風險就轉移給了買方。但是在DDP下,賣方的風險要一直持續到交到客戶手中。當中貨物出現任何差錯,都得賣方買單。因此做DDP的賣方,最好能辦理貨物運輸險,出了問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
其次,相對于FOB/CF,DDP的賣方必須要了解進口國海關或其他政府部門對該類貨的政策,有沒有什么限制,需不需要什么認證,進口關稅是多少。不事先了解清楚了,等貨物到了目的港,再去解決的話,可就相當麻煩了,比如說食品到美國,除了了解美國海關的關稅,還必須了解FDA(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規定。
再者就是報價,DDP涉及的環節很多,可能有些環節在最初核算成本時沒有考慮到,比如目的港海關查驗貨物產生的查驗費,甚至超期堆存費,還有其他一些環節產生出了額外費用。因此再核算成本給客戶報價時,最好能夠多留出一些空間,以COVER意外的費用。
DDP的出口商如何降低這些風險呢?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如前所說,買一份倉到倉的貨物運輸險,以防止運輸途中出現意外。
第二,找一家有經驗、有實力的貨代,因為DDP涉及到的費用有很多,如果碰到沒有經驗的貨代,出現了報錯,或者漏報的話,就會造成損失。發貨人向貨代詢價時,要把貨物的情況交待清楚,特別是貨名,必須詳細而且是中英文(什么材質,什么用途,甚至是型號)貨物的海關編碼,一般前六位就可以,因為后四位基本各個國家的H.S.CODE不太一樣,目的地的詳細地址和郵編,或者的FOB價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