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結算詐騙中,跟單信用證詐騙是最主要和較騙是最主要較隱的類型。本文試對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略作分析的探討。
一、跟單信用證詐騙的常見方式及其特征
(一)假冒或伙印鑒(簽字)詐騙
所謂“假冒或偽造印鑒(簽字)詐騙,”是指詐騙分子在以打字機打出并將通過郵遞方式寄出的信用假冒或偽造開證行有權簽字人員的印鑒(簽字),企圖以假亂欺受益人(出口商)盲目發貨,最終達到騙取出口貨物目的。
這種詐騙一般有如下特征:
1.信用證不經通知,而直達受益人手中,且信封無寄件人詳細地址,郵戳模糊;
2.所用信用證格式為陳舊或過時格式;
3.信用證簽字筆劃不流暢,或采用印刷體簽名;
4.信用證條款自相矛盾,或違背常規;
5.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或提單做成申請人(進口商)為受貨人。
例如:河南某外貿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國標準麥加利銀行伯明翰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LTD.BIRMINGHAM BRANCH,ENGLAND)名義開立的跟單信用證,金額為USD37,200.00元,通知行為倫敦國民西敏寺銀行(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LTD.LONDON)。
因該證沒有象往常一樣經受益人當地銀行專業人員審核,發現幾點可疑之處:(1)信用證的格式很陳舊,信封無寄件人地址,且郵戳模糊不清,無法辯認從何地寄出;(2)信用證限制通知行-倫敦國民西敏寺銀行議付;有違常規;(3)收單行的詳細地址在銀行年鑒上查無;(4)信用證的簽名為印刷體,而非手簽,且無法核對;(5)信用證要求貨物空運至尼日利亞,而該國為詐騙案多發地。根據以上幾點,銀行初步判定該證為偽造信用證,后經開證行總行聯系查實,確是如此。從而避免了一起偽造信用證件詐騙。
(二)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
所謂“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碼)詐騙”,是指詐騙分子在電開信用證中,詭稱使用第三家銀行密押,但該第三家銀行的確認電卻無加押證實,企圖瞞天過海,騙取出口貨物。
外貿知識 這種詐騙通常有如下特征:
1.來證無押,而聲稱由第三家銀行來電證實
2.來證裝、效期較短,以逼使受益人倉促發貨;
3.來證規定裝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單給申請人;
4.開立遠期付款信用證,并許以優厚利率;
5.證中申請人與受貨人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
例如:某中行曾收到一份由加拿大AC銀行ALERTA分行電開的信用證,金額約100萬美元,受益人為安徽某進出口公司。銀行審證員發現該證存在以下疑點:(1)該證沒有加押證實,僅在來證開注明“本證將由××行來電證實”;(2)該證裝效期在同一天,且離開證日不足一星期;(3)來證要求受益人發貨后,速將一套副本單據隨同一份正本提單用DHL快郵寄給申請人;(4)該證為見45票天付款,且規定受益人可按年利率11%索取利息;(5)信用證申請人在加拿大,而受貨人卻在新加坡;(6)來證電傳號不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