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039]
問題標題:關于從加拿大郵寄iphone4s長時間一直處于審核中的問題
問題內容: 您好,我的iphone4s從加拿大寄回來. 亞美快遞溫哥華分公司http://aaeyvr.com/ 快遞單號1058011001.請問是被扣留了嗎?已經將近一個禮拜還在海關審核當中. 是什么情況? 大概需要多久放行? 些許不解.麻煩您給予解釋下 .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為進一步規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所以,郵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并不得超過一定的限值,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超過合理、自用數量的進境個人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實際通關時請如實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建議您提供境外購買物品的真實有效發票,作為海關審價參考。手機稅率10%。請咨詢快遞給予協調解決,提供單證號碼,有關快件寄送繳納稅費的問題,請與快件公司聯系咨詢,具體征稅的有關情況也可以咨詢上海浦東機場海關快件處,聯系電話:68841118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