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657]
問題標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機電設備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我們是外商投資企業,現在投資額度內進口自用機電設備,HS:8457101000,編碼屬于O/A證監管,設備尚在投資總額內,我司已辦理了《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項目清單備案表》,進口時是否可以免招標及O證?是否還需要向海關提出其他簽發申請?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二十八和《機電產品進口自動許可實施辦法》第十七、十八條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作為投資和自用進口新機電產品的無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但如你司進口機電產品是用于國內銷售或用于加工后國內銷售的和外商投資額外以自有資金進口新機電產品,以及進口舊機電產品的,仍需辦理相關許可證件。鑒此,如你司進口的貨物確系在投資總額內作為投資和自用進口的新機電產品,可以免于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即所謂“O證”)。關于是否可免招標的問題是商務部門的職能范圍,請你司直接向商務部門進行咨詢。關于是否需要其他簽發申請問題,由于提問內容過于寬泛,請對問題進行說明,以便于我們進行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