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0639]
問題標題:從香港買iphone回大陸需交稅多少錢?
問題內容:我朋友和我一同去香港,買了iphone,過關時報關需交多少錢的稅收。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深圳海關
答:你好!一、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手機屬于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之一,攜帶入境需要繳納稅款。二、對需要征收進口稅的個人行李物品,海關按照《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進境物品歸類表》、《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對有關物品進行歸類、確定完稅價格和應適用的稅率,稅款計算公式為:進口稅稅額=完稅價格*進口稅稅率。完稅價格表中列入了大部分常見物品,實行統一的完稅價格。對在完稅價格表中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征稅時,海關必須按照列明的完稅價格和稅率計征稅款。如所列物品的完稅價格與應當征稅的物品實際價格相差達到3倍(或1/3) 及以上時,海關可另行估價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款。手機的完稅價格是1500元人民幣,稅率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