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486]
問題標題:手機問題
問題內容:朋友從韓國給我寄回2部自用的手機,需要交多少的關稅,怎么辦理手續?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規定,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手機的進口稅率10%。具體完稅價格由入境地海關根據物品的實際報驗狀態確定。進口稅=進口物品完稅價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