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6065]
問題標題:設備安裝專用工具及配件如何申報
問題內容:德國公司對華銷售大型數控加工中心,每次設備到位后,會派工程師到場安裝調試,一般需要30-60天。對安裝專用工具和配件是否可按照私人行李申報?同時由于品項很多(一般都在100項左右),海關對于此類方式是否有簡便的方法?
報關員考試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根據現行海關規定,旅客攜帶物品進境,以個人自用、數量合理為限,超過合理數量但仍屬自用的予以征稅,否則予以退運境外或按照貨物進口的規定委托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公司辦理貨物報關手續。 根據海關對進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規定,調測用的儀表和器具等不屬于旅客旅行自用物品,因此不能作為個人自用物品進行申報。可按照暫時進出口貨物辦理。若需復運出境,則進境時應委托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復運出境時以進口報關手續為憑證,并需再次委托報關公司辦理復帶出口報關手續。建議直接聯系入境口岸海關,在旅檢現場按客帶貨方式報關。你可以在入境前聯系上海浦東機場海關,聯系電話021-68841118轉旅檢處值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