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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關于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2號文件的疑問[129938]
問題編號:[129938]
問題標題:關于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32號文件的疑問
問題內容:文件中所提到的“自2010年7月1日起,除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以外,其他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不得進境舊機動車輛,對其舊機動車輛進境申請,海關不予受理。”其中提到的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是指的哪一部分人?是否是各國領事館及其工作人員?國家專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專家又是指的那一部分人呢?他們在國外進口車免稅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海關總署2010年第32號公告所稱的按照有關政府間協定可以免稅進境機動車輛的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具體指政府間協定明確給予免稅的機構和人員,高層次人才的身份一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或其授權部門認定,具體是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教育部國際交流合作司以及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和教育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