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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關:帶一部iphine4手機入關需繳納的稅款[139594]
問題編號:[139594]
問題標題:關于帶一部iphine4手機入關需繳納的稅款
問題內容:過幾日想帶一部iphone4手機從新加坡回國,只有一部,自用。請問如果現場鑒定后認為手機價格超過4500元,需要繳納的稅款預計為多少?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完稅價格表》中所列完稅價格與應稅物品實際價格相差懸殊達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由現場海關裁定,可采取另行確定價格原則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賦。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手機稅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