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9121]
問題標題:留學生回國免稅額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加國留學生,在加國已有10年, 如今學成歸國. 請問我可以把我在加國的部分電器帶回國嗎?需要加稅嗎? 我要帶的物品有電腦, 打印機, 音響等.還有, 如果我要把車子運回國我需要交稅嗎? 如要交, 交多少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國家對中國籍留學回國人員的有關優惠政策,留學生畢業2年內回國的,海關驗憑其護照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按以下規定辦理手續:
(一)留學人員連續在外每滿180天,免稅放行其價值在人民幣1000─5000元范圍內的物品1件。超出免稅限量仍屬自用的,經海關核準可予征稅。電子產品的稅率為20%。
(二)留學人員在外學習進修一年以上學成回國工作的,國家可準予其在本人免稅限量內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1輛,但不能從國外進口汽車。
(三)不能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電腦、音響、打印機等物品均需征稅放行。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